管制即棄塑膠4.22實施適應期半年 謝展寰:安排走訪全港餐飲小店講解

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4月22日實施,政府指會循序漸進推展計劃,期間環保署會走訪全港餐飲小店宣傳教育。
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4月22日實施,政府指會循序漸進推展計劃,期間環保署會走訪全港餐飲小店宣傳教育。

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將在不足2個月後的4月22日實施,首6個月為適應期。政府指相關法例生效後會以循序漸進推展計劃,期間環保署會走訪全港餐飲小店宣傳教育,強調有信心管制計劃屆時能順利展開。

在昨日(26日)的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,有多位議員質疑當局宣傳不足令商戶及市民仍不清楚新例,其中民建聯的葛珮帆提到早前棉花棒、牙線棒被誤傳禁售,惹來民眾搶購,亦有餐飲小店東主稱不了解新例內容;經民聯的盧偉國則指,因應垃圾徵費引起很多疑慮,不少市民亦對走塑管制計劃抱有疑問及擔心,同時引起不少誤會,冀政府多作澄清。另有議員詢問受管制用品存貨在法例生效後的處理。

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應指,政府會安排走訪全港所有逾2萬間餐飲小店,直接接觸他們講解新例,同時亦會聯絡餐具供應商,讓他們知悉法例,不再購入受管制即棄塑膠餐具。謝展寰強調法例的設計是源頭減廢,不是針對一般市民,市民使用受管制即棄餐具並不會違法,提到如果食肆囤積了不少即棄塑膠餐具,建議在新例實施6個月的適應期內盡快「清貨」,同時現時不應再訂購受管制餐具。

另外,民建聯的梁熙關注,部分人到快餐店買外賣,及後改變主意轉為堂食,如堂食使用受管制即棄餐具會否違法。謝展寰表示,只要餐廳在落單時確認顧客打算外賣餐飲,即使其後有任何變動,商家亦不會違法,並不會「一刀切」執法,而由於法例並非針對一般市民,顧客亦不會犯法,但強調不鼓勵此等做法。

而政府當局針對新例的推行,自去年底起陸續實地走訪2萬間中小食肆,協助商戶了解管制內容及做好準備,預計在本月底將可走訪約1.2萬間食肆。在4月22日開始實施後的首6個月定為適應期,期間環保署人員會巡視商舖,集中宣傳、提供建議及資訊。適應期後,環保署會以「風險為本」針對屢勸不改的「違法黑點」執法,亦會設立熱線,解答市民和業界的查詢、投訴及舉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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